國家規定高壓電低壓電的概念是相對而言的,低壓電和高壓電之間沒有絕對的界限,根據實際情況劃分。由家電力公司發電力系統執行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》規定:電壓低于1KV稱低壓電;電壓高于1KV及以上時稱高壓 。
對電廠發電和供電來講,以6000V~7000V左右為界,以上的為高壓電,以下的為低壓電。
安全電壓是指加在人體上在一定時間內不致造成傷害的電壓。一般環境條件下允許持續接觸的“安全特低電壓”是24V。
國家標準《安全電壓》(GB3805—83)規定我國安全電壓額定值的等級為42V、36V、24V、12V和6V,應根據作業場所、操作員條件、使用方式、供電方式、線路狀況等因素選用
按現行電氣規范規定,正常市電380/220V以下為低壓,36V以下為安全電壓,12V以下為特別危險(潮濕環境)安全電壓。供參考。
電氣設備分為高壓和低壓這兩種嗎?知道的請回答一下,謝謝.
原發布者:wj注冊會計師
一、電氣設備分為高壓和低壓兩種。高壓電氣設備:電壓等級在1000V及以上者;低壓電氣設備:電壓等級在1000V以下者。二、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三、線路的巡視(1)在雷雨、大風天氣或事故巡線時,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絕緣靴;汛期、暑天、雪天等惡劣天氣和山區巡線時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、自救器具和藥品;夜間巡線應攜帶足夠的照明工具。(2)夜間巡線應沿線路外側進行;大風時,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前進,以免萬一觸及斷落的導線;特殊巡視應注意選擇路線,防止洪水、塌方、惡劣天氣等對人的傷害。四、在帶電線路桿塔上工作與帶電導線最小安全距離五、鄰近或交叉其他電力線工作的安全距離